跨入伦理的门槛
发布日期:2019-10-21 | 作者:天光网站●王和平 著
(上接第13期/总384期)
第六章
违反爱的人性行为——罪
首先,它在女人的面前彻底而果断地否认了天主所说的话,“你们决不会死!”当然,蛇很清楚,要想否认天主的话,让女人相信天主和她说的是假话,进而说服女人去中它的诱惑,它必须要向女人提供出为什么天主的话是假话的证据。于是,它给出了为什么天主哄骗他们的理由。蛇说,“因为天主知道你们哪天吃了这果子,你们的眼睛就会开了,将如同天主一样知道善恶。”这个证明天主为什么和女人说假话的证据,为女人来说是很具有说服力的,蕴藏着极大的诱惑。因为它说出了天主为什么哄骗他们的理由,那就是怕他们的眼睛开了,和天主一样知道善恶。和天主对他们不可吃乐园中央树上果子的禁令相比,蛇显然占据了说服的优势。因为,天主只是说了,不可以吃,也不可摸,免得死亡。但是,天主并没有和他们说明为什么这个树上的果子会导致他们死亡的原因。蛇也正是抓住了这样一个空当,见有机可乘,便展开了它的诱惑之攻势。这样一来,对于女人来说,摆在她面前的有二种态度和选择:一是,对天主忠信。对天主忠心耿耿的坚定信念超越一切的理由,无需条件,无理由地驯服于天主的旨意,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相信天主永远是对的,天主所吩咐的一切都是为她最有益处的。二是,她开始对天主的美善表示怀疑。她对天主是否是可以靠得住的上主开始犹豫。哦,我明白了,原来,天主并非是我想象中的那么美善的天主,他也是个嫉妒人的天主,他为了要作独一无二的天主,竟然用哄骗我的手段,把我蒙在鼓里,愚弄于我,用死亡来威胁我,为了我永远不能和他一样大。女人的犹豫心动之际,也正是蛇的阴谋得逞之时。原罪的导火线就这样引发了。
罪的本质
当女人在内心中展开了忧虑,在对天主的话和蛇的话之间做出选择的时候。罪就这样产生了。对摆在女人面前的二种态度和选择中,女人选择了对于天主美善的否认,认定了天主的话为哄骗她的假话,以她的最终选择宣告了蛇的胜利。
她之所以这样做出了选择,是因为她从内心里产生了私心。对蛇来说,为什么天主不让她吃禁果的理由不但具有说服力而且极具诱惑力。蛇的解释不但在理性上给予了她逻辑上说得通的理由,而且更重要的是,也引起了她对于天主和从前不同的看法。她从内心里和天主之间产生了隔阂,和天主开始了离心离德。她对天主很生气,因为她想,原来天主是这样的心怀鬼胎,居心叵测,看起来天主对我好,其实,天主是假眉三道,他和我说的是一套,他内心里又是一套。他这样蒙骗我,既要保持我永远不能和他一样大,又要让我说他对我好,是怕我死亡,所以才不让我吃乐园中央树上的果子。
当女人这样琢磨天主的时候,她的心态就不平衡了,她对天主有了看法,有了怒气,有了怨恨。她不再和天主同心合意,肝胆相照了。
这就是罪的本质,罪的行为——吃禁果的事实是由这个不平衡的心态所引起。外在的打破天主的禁令行为是内心违反天主良苦用心的表达。罪来源于人的内心深处;来自于人对自己的不自量力;来自于自我的骄傲;来自于对天主关系的误解。造物主和受造物的关系是非常清楚的,作为受造物的人类,可以分享造物主的美善,但是从来不能成为造物主。想和天主一样大,是白日做梦,是不能接受作为天主受造物事实的反应,有违天主创世的真理。人之所以有这样的非分之想,是因为人的骄傲,忘乎所以,目中无主。为此,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自傲,不自卑)应该是平衡自我心态的关键,也是正确看待天主,他人和自我,从而做出相称于自我身份的正确行为之保障。(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