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入伦理的门槛
发布日期:2019-10-21   |    作者:天光网站

王和平 著

  8.宽恕

  为了促进社会的和谐,维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宽恕是不可缺少的因素。宽恕不只是真理、正义,更是仁爱的表达。

  人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也是最容易伤害到他人的。在人际关系当中,没有人从来没有受到过伤害,也没有人从来没有有意识或无意识地伤害过他人。甚至也许越是最接近的人们之间,伤害和被伤害彼此的可能性会越大,伤害的程度也会越重。一旦当人类之间的伤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事实时,我们需要做的不但是“下不为例”而已,而且还需要进行最大限度的补救和伤害愈合。(尽管有的伤害是无法完全愈合如初的。)这个愈合的方法就是修好或者是宽恕。

  修和是相互的行为,需要伤害和被伤害的双方一起来为关系的和好做出积极坦诚的努力。但是,修和的条件是宽恕,而宽恕的行为需要由受到伤害者一方做出。往往一个关系的能否修和与受到伤害者能否做出宽恕,具有直接的关系。

  一般说来,就常人来看,是否能宽恕他人要看受伤害的人对于彼此之间的关系在本人生活中地位的轻重之权衡。 而且,受害者是否能做出宽恕的行为,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所受伤害之事的性质,伤害者是谁,伤害的程度等等。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耶稣基督的“无条件之宽恕”的要求已经受到了严峻的挑战。还好,作为耶稣基督的门徒,尽管同样面临着有条件去宽恕他人的诱惑或者挑战,我们也还有天主经的安慰和鼓励,或者还可以从主祷文中找到宽恕他人的人性之外的理由。天主经教导我们:“求你宽恕我们的罪过,如同我们宽恕别人一样。”这样说来,我们宽恕别人的理由除了能够因着和他人的修和为我们的生活带来平安之外,我们还可以得到天主对于我们罪过的宽恕。就等于说,宽恕别人其实就是在宽恕自己。为此,从信仰的眼光来看,自从我们需要天主对于我们罪过的宽恕,我们在宽恕别人的问题上是没有多大的选择余地了。

  但是,怎么样把信仰在生活中实现出来,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艰巨的问题。我们也许在信仰的激励下确有要宽恕他人之意,但是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小心翼翼,不敢主动迈出这宽恕的一步,放不下这个面子。这样的心理可能有几个方面所导致:

  一是,我们怕再次受到伤害。二是,我们要把对方放在我们手里的弊端或者是把柄死死把持不舍。这样做一来是因为我们手里有比对方高的权利,从而来为我们确保安全。二来也具有惩罚对方的心理,让对方总感到有负罪感,在我面前抬不起头来,在我面前他永远都会告诉他自己“他欠我的。”三是,害怕对方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善良,不接受我的宽恕,那样会再次伤害到我的尊严。四是,尽管我知道对方一定会高兴地接纳我的宽恕,但是,如果我主动地和对方进行修和,是否丢掉了我的尊严,显得我做人太贱,觉得好没有脸面。这些都能是客观上使我们死死不能主动向前,积极做出宽恕对方所存在的原因。(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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