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教理》
发布日期:2019-10-24   |    作者:天光网站

  卷二· 基督奥迹的庆典

  第二部分 教会的七件圣事

  第二章 治疗的圣事

  第四条 忏悔与和好的圣事

  (上接第4-5期/总第399-400期)

  这圣事的纪律及举行这圣事的庆典,经历了许多世纪的改变;从这些改变中,可辨别出一个共同的基本结构。此基本结构包含两个同样重要的要素。第一个要素是人的行动,即人在圣神引导下的皈依,就是痛悔、告明和补赎;另一个要素是天主透过教会的介入而行动。教会借着主教及司铎,以耶稣基督之名赦免罪过,并定下补赎的模式,还为罪人祈祷并与他一起赎罪。因此,罪人在教会团体中获得治疗,并重新被接入教会的共融里。

  拉丁教会所用的赦罪经文正表达出这圣事的基本要素:仁慈的天父是宽恕的泉源。祂借着圣子的逾越及圣神的恩赐,通过教会的祈祷和服务,让罪人得到和好:

  天上的慈父,因衪圣子的死亡和复活,使世界与衪和好,又恩赐圣神赦免罪过;愿祂借着教会的服务,宽恕你,赐给你平安。现在,我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赦免你的罪过。

  七、忏悔者的行动

  “忏悔圣事要求罪人甘心情愿接受所有这些要素:以心痛悔;以口告明;以行为表现完全谦逊和具有效果的补赎”。

  痛 悔

  在忏悔者的种种行为之中,首先是痛悔。痛悔是“内心的伤痛和厌恶所犯的罪过,并且立志将来不再犯罪”。

  如果痛悔是来自那爱天主在万有之上的爱,则称之为“完美的”(上等)痛悔(爱德的痛悔)。这样的痛悔赦免小罪;如果悔罪者下定决心尽快接受告解圣事,那么,这样的痛悔也能赦免大罪。

  所谓“不完美的”痛悔(或“下等痛悔”),也是天主的恩赐,圣神的推动。这样的痛悔是由于考虑到罪恶的丑陋,以及害怕受到永罚和其他惩罚的威胁(因害怕而发的痛悔)。当良心如此受到震撼, 遂能引发内心的转化,在恩宠的推动下,被引导完成忏悔的过程,借“圣事”而获得罪赦。然而,只有“不完美的”痛悔,并不能赦免重罪,但这样的痛悔使人作好准备经由忏悔圣事,而得到罪赦。

  接受这圣事前,宜先在天主圣言的光照下,省察自己的良心。为此,可在福音和宗徒书信的伦理教导当中,找到最合适的章节,如:山中圣训、宗徒的教诲等。

  告明罪过

  即使纯粹从人性的角度来看,告罪这行动也能释放我们,并使我们更容易与他人和好。透过告罪,人真诚地面对自己所犯的罪过,承担其责任,藉此重新向天主打开心门,并开放自己,寻找教会的共融,以开展崭新的未来。

  向司铎告明是忏悔圣事的必要部分:“忏悔者必须告明所有用心省察出来的大罪,即使是最隐密的,如违反十诫中最后两诫的罪过,因为有时这些罪过会更严重地伤害灵魂,且比那些公开的罪,更为危险”。

  当基督信徒尽力告明所有记得的罪过时,无可置疑地,他们是把这一切罪过放在仁慈的天主前,以获得宽恕。谁不这样做,并故意隐瞒自己的某些罪过,便不能通过司铎获得赦免;因为“如果一个病人羞于向医生揭示自己的伤口,医生就不能为他所不知的病对症下药”。

  根据教会规定,“凡到达懂事年龄的信友,皆有责任至少一年一次,诚实地告明经省察出来的、自己的重罪”。谁省察到自己犯了死罪,却没有先透过忏悔圣事而获得宽赦,即使怀有很深的痛悔,也不可以领圣体,除非他有充分的理由要领此圣事,但又无法找到听告解者。儿童在初领圣体之前,也应先领受忏悔圣事。

  告明日常的过错(小罪),虽然没有严重需要,但教会仍积极劝勉这样做。事实上,定期告明小罪,有助于培养我们的良心,对抗恶习,让基督治愈我们,在圣神的生命中不断进步。如果我们经常借此圣事,接受天父慈悲的恩赐,便会促使我们像祂那样慈悲:

  谁明认自己的罪过,……就已经与天主一起行动了。天主指责你的罪过;如果你也承认自己的罪过,你就是与天主联合一起。人和罪人可以说是两个事实:当你听到“人”,这是天主所造成的;当你听到“罪人”,这是“你”、人自己所造成的。消灭你所做的,好让天主拯救祂所造的……。当你开始厌弃你所做的,你的善行已经开始,因为你承认你的恶行。善行是以承认恶行开始的。你履行真理,便迈向光明。

  补 赎

  很多罪恶伤害到近人,我们应尽量予以赔补 (例如:偿还偷取的物品、重建被诽谤者的声誉、补偿种种伤害等),单是正义就这样要求;更甚者,罪恶也伤害罪人自身,使自己软弱,且伤害与天主以及与近人的关系。赦罪去掉罪过,但未补救所有因罪过而造成的混乱。被解除罪恶后,罪人仍应使灵性的健康完全复原。他为此应该做些事情,以弥补他的罪过:他应以适当的方式来“赔补”或“补偿”他的罪过。这样的赔补也称为“补赎”。

  听告解者在指定补赎时,应考虑到忏悔者的个别情况,并使他能借此获得神益。补赎应尽可能符合所犯罪过的严重性和性质。它可包括祈祷、奉献(捐献)、仁爱的行动、为近人服务、甘愿克己牺牲,尤其以忍耐接受我们应背负的十字架。这样的补赎,帮助我们更肖似基督;祂独自地,且一次而永远地,补赎了我们的罪过。补赎也让我们与复活的基督成为共同继承人“因为我们与衪一同受苦”(罗8:17):但我们为自己的罪所做的补赎,并非我们自己做的,而是透过耶稣基督而做的:事实上,我们只凭自己,一无所能,仰赖“加强我们力量的那位,才能应付一切”(斐4:13)。因此,人没有什么可夸耀之处,所有的“夸耀”,全在于基督……。我们借着“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实”(路3:8),在衪内做补赎;悔改的果实从衪而来,经由衪奉献于父,且因衪而蒙父悦纳。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