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中痛苦的奥迹
发布日期:2020-11-17   |    作者:天光网站

◆王和平 神父

(上接第3/总第492期)

       做为原祖父母后裔的人类,痛苦无不存在于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得不到的痛苦;得到了不该得到的痛苦;失去了无法释怀的痛苦;失落和绝望的痛苦;恐惧和孤独的痛苦;担心和焦虑的痛苦;饥渴冷热的痛苦;病变死亡的痛苦;被冷落和不尊重的痛苦;被误解和委屈的痛苦;被出卖和背叛的痛苦;被歧视和排斥的痛苦;被迫害和凌辱的痛苦;被压迫和威胁的痛苦;被爱隔离的痛苦……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人人有个心头的痛。基督信仰坚信:人类原祖的背命是各种痛苦以及死亡进入到人类世间的缘由。这也是基督信仰的根本,如果没有因着背命所带来的“原罪或堕落”,人类就无需“赎罪或拯救”,也就不会有对人类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也正是因着人间充满着痛苦和邪恶,基督信仰才成为人类的福音。

       基督宗教的信仰为我们诠释了人类痛苦及死亡怎么样进入了人世间。自从痛苦进入到人类社会之后,人们对于人世间所遭受的各种痛苦有着不同的想象、理解和解释。

       第二:旧约时代人类对于痛苦的看法或诠释

       1、约伯的痛苦表明,有一种痛苦能是天主对于无辜义人的磨练和考验,获得更大恩赐的途径

       提起旧约时代的苦难之人,无疑地,人们就会想起约伯。在约伯的人生中遭遇了重重的不幸,丢失了生活中的一切,直至感到生不如死(约 1-3)。当时的约伯认为:人生的不幸和痛苦,只能降临到有辜者的身上,他自己是无辜的,他对于天主给予他的痛苦遭遇,表示抗议和不满(约9:20-35)。他诅咒自己的出生(约3:1-10),抱怨父母(约3:11-14),抱怨天主的不公平(约9:20-24)。他的三个朋友对约伯痛苦遭遇的解释也与约伯对痛苦的看法同出一辙,他们认为约伯之所以招致不幸,是因为他做错了事,有可能犯罪得罪了天主(约 47-215:1-278:2-2211:2-20)。然而,约伯不同意他们的猜想,为自己的无辜无罪进行辩护(约 6912)。他们共同的看法是痛苦和不幸是天主对于犯罪的惩罚,他们的争论的焦点聚集在约伯是否真的有罪或有错的问题上。在《约伯传》的最后,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彻底地颠覆了人的看法,因为约伯无可指责,正直诚实,敬畏天主,远离邪恶,以忍耐和承受的心面对自己的不幸,接纳莫名其妙的痛苦,天主特别地加倍降福他,恢复了他的财产和家庭,恩赐他更多的平安和幸福(约42:10-17)。这样一来,我们可以看到,原来不单是有辜和有罪的人会遭致天主的惩罚,接受痛苦,而且连如同约伯一样无可指责,敬畏天主,天主特别钟爱的仆人,也同样会遭致痛苦和不幸。这种痛苦和不幸,不是来自于因着犯罪所得到的惩罚,而是天主化了妆的祝福,是天主对于人的磨练和考验,甚至像在约伯身上所发生的一样,能够成为获得天主格外赏报的途径。

       2、有一种痛苦来自于对家族罪过的连带惩罚

       其实,藉着约伯身上所经历的不幸,可以折射出以色列子民在对待痛苦问题上的思考。对于早期的以色列子民来说,犯罪无疑地是导致痛苦的来由,而且他们认为,上主的祝福也好,还是遭致的痛苦不幸也罢,都是家族性,而不是个人性的。祖先所做的错事或过犯,会殃及到家族中的后代子孙成员身上。比如:“不可叩拜这些像,也不可敬奉,因为我,上主,你的天主是忌邪的天主;凡恼恨我的,我要追讨他们的罪,从父亲直到儿子,甚至三代四代的子孙。凡爱慕我和遵守我诫命的,我要对他们施仁慈,直到他们的千代子孙”(出20:5-6;申5:9)。“上主缓于发怒,富于仁慈,宽赦过犯和罪过,但决不豁免惩罚,父亲的过犯,要向子孙追讨,直到三代四代”(户 14:18)。这样一来,罪和痛苦之间的关系更加的直接,那就是父债子还。祖先犯罪,同宗同族的子孙成员遭受痛苦。正因为如此,才有了当亚巴郎为索多玛城求情时,如果能有50个义人,就能赦免或拯救了全城的人的这一幕(创1823-32)。同样地,也就是因为诺厄是个义人的缘故,看在他行为正直的份上,天主才允许生命继续得以存活(创 6:8,17-20)。(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