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
发布日期:2024-03-19   |    作者:天光编辑部

2023年版)

编者按:二十大胜利召开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重大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在主题教育中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性,号召社会各界坚持不懈开展主题教育。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宗教界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阐释工作,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天光编辑部特开辟专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的核心内容进行连载,敬请读者朋友们认真研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

(上接第5/总第587期)

       2.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7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这三个方面规定和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

       75)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

       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方面。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鲜明特点。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功能。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要发挥法治对道德的保障作用,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76)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要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要注重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等,都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智慧。这些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们传承,从中汲取营养、择善而用。

       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对世界上的优秀法治文明成果,要积极学习借鉴,有选择地吸收和转化,以我为主、为我所用。但是,我们决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搞“全盘西化”“全面移植”。

       3.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77)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必须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我们坚持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与西方所谓的“宪政”本质上是不同的。有一些人打出“宪政”牌,目的是拿“西方宪政”框住我们,用所谓“宪政”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明确,我们坚持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而不是其他国家的宪法。要深刻认识当代中国宪法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不断提高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能力和水平。

       78)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全面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提高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能力,必须把宪法实施贯穿到治国理政各方面全过程。要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坚持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坚持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系统推进,确保宪法得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坚持宣传、教育、研究共同推进,坚持知识普及、理论阐释、观念引导全面发力,推动宪法深入人心,走进人民群众,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4.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7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良法是善治的前提。随着时代发展和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对科学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的要求越来越迫切。要继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维护国家安全所急的法律制度。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加快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推进法治体系建设,重点和难点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必须担负法律实施的法定职责。健全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法律的全面有效实施。

       加快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要加强对立法权、执法权、监察权、司法权的监督,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进行。

       加快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没有有力的法治保障,全面依法治国就难以实现。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加强科技和信息化保障,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