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入伦理的门槛
发布日期:2019-10-21 | 作者:天光网站●王和平 著
(上接第22期/总417期)
小 结
伦理原则根据功用可被分为二种:形式的原则,和本质的伦理原则。形式的伦理原则,不为我们提供具体做什么的准则,只是为我们提供了要成为什么样类型人的培育目标。为此,形式的伦理原则在我们的个性教育或者是良心培育中非常重要。这也就是我们在第三章中所强调的内容。本质的伦理原则是具体的行为准则,但是因为在人的世界里,万事有利就有弊。我们常常遇到的伦理问题并不是完全是白,或者完全是黑的,而是利弊混合在一起的。这样一来,在怎么样在实践中运用这些实质的伦理原则上,出现了分歧的看法。
严格的效果主义认为,伦理原则不是要关注的问题。行为的伦理性最终取决于行为的效果。效果可以说明一切。正如赵本山的一则广告中所说得“不看广告,看疗效。”如果行为的效果是能为最多的人带来最大的益处,那么行为就是伦理的,这伦理性与是否运用了伦理的原则无关。
混合效果论认为,伦理原则很重要,行为本身也很关键,行为的效果也不逊色。但是就每一个因素单个来说,都不是确定一个行为是否伦理的唯一决定性因素。一个行为是否伦理,要根据行为的这三个因素来给予综合考虑。如果在特定的情形下,在获得行为的意向与所采取的行为之间存在着均衡的关系,那么这个行为就是伦理的,否则就不能是伦理的行为。
义务论认为,行为的伦理与否不以效果确定,而是由是否按照伦理原则行事来确定。有的行为,不管意向如何,效果怎么样,是永远不能做的。因为这些行为本身就是本质的邪恶。
这样一来,我们可以看到,与其说伦理原则是我们做伦理决定的标准,或者是判断我们的行为是否伦理的根据,更好说,伦理原则在我们的伦理生活中具有的意义在于:
1.伦理准则可以帮助我们进行伦理思考和度伦理的生活。比如,伦理原则给予了我们前人和他人的伦理智慧,阐明了人性行为习性的基本模式,和人性共同追求的价值。使我们在良心的培育中能有更加正确的方向。
2.伦理原则可以提醒我们什么是团体希望我们去做的事,什么是做人所应该做的正确之事。这些都有助于我们度稳定而持续的伦理生活。因为伦理原则来自于人类团体的伦理智慧经验,这些伦理的智慧帮助我们知道,我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这样我们就不需要自己在需要做出抉择的个案面前再去讨究什么是对的事去做,什么是错的事应该回避去做。
3.伦理原则也以什么是我们应该做的,什么是对的事,来挑战我们的生活。一旦当我们的行为不能充分表达出我们的人性时,伦理准则就会向我们发出挑战。
为此,伦理原则的价值和重要性是非常重大的。但是,在认识到伦理原则重要性的同时,我们也要知道,伦理原则是人类伦理的智慧结晶。这伦理的智慧具有普遍性,适合于所有的人类。然而,客观的事实是,每一个人是普遍当中的特殊,是特殊当中的普遍。一个能够表达普通人性的真理之伦理原则是不能被普遍性地运用在每一个人的特殊情形当中的。也就是说,伦理的准则并不是我们在具体个案中,做出伦理抉择应该遵守的唯一原则。具体的个案需要有具体的分析,判断。要在具体的情形之下,根据行为的意向,做出符合均衡理由原则的伦理行为。
第八章:总结
跨入伦理的门槛要从两步做起:第一步就是人内在的个人素质或者德性——人品的锻炼。第二步是在具体行为中,对于“我要做什么”的客观准确抉择。
伦理的工作在于两个方面:做什么样的人(哪种类型的人),做什么样的事。这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互为因果,互为影响和作用的。什么样的人,就能做出什么样的事。反过来,一个人所作出的抉择和行为,又决定着这个人是谁(什么样的一个人)。
人的内在素质是后天的成长结果。就从人的天生本性来说,人人都有向善的潜力,这个向善或者是识辨善恶的先天能力(第一良心)为人类成为有伦理道德之存在奠定了基础。但是,人类的命运也不是绝对的乐观,在肯定我们有先天的识辨善恶能力,并致力于行善避恶的同时,我们也深深地体验到了人性中向恶倾向的存在。我们自我的自私心里,想法和做法能为这一点作证;世界上所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邪恶现象也为我们证明了这一点。教会不仅不否认人性向恶倾向的事实,甚至也为这人性向恶倾向的事实作出了是由于原罪所带来的后果之解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