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入伦理的门槛
发布日期:2019-10-21   |    作者:天光网站

●王和平神父 著

  (上接第21期/总392期)

  第七章:伦理法律

  通过前面几章有关伦理良心,伦理的认知和自由以及罪的讨论,我们很清楚地意识到,伦理的责任不来自于伦理原则(伦理法律)而是来自于人,具体说,来自于人的良心。这样一来,我们就会想到这样一个问题,既然伦理的责任与伦理法律(伦理原则)无关,那我们为什么还需要伦理原则?为什么教会还要制定和发布伦理原则呢?我们对教会的伦理规定和法律一向看的非常重要,难道不必要吗?我们说,伦理原则只是伦理的一个部分,伦理责任不以伦理原则来判断,并不意味着我们不需要伦理原则。这一章,我们就专门来讨论伦理原则在伦理中的作用和意义是什么?伦理原则在伦理生活中所真正扮演的角色是什么?

  伦理准则的来源

  天主教神学在传统上有两种伦理准则的来源:圣经和自然律。

  圣 经

  在伦理神学上,怎么样去运用圣经是一个很棘手而困难的问题。 虽然我们有一些很有意义的有关圣经中伦理教导的研究,但是还没有任何确定的研究结果告诉我们怎么样在伦理中去使用圣经。

  尽管这样,圣经的研究贡献也使伦理学的研究受益匪浅。比如,从圣经中“盟约“的观念出发,伦理确立了它的研究方面。具体说,因着“盟约”的关系,基督徒伦理生活就成为了对于天主爱之盟约的回应。为此,圣经为伦理神学和伦理生活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召叫——回应的结构。这个召叫——回应的结构使伦理生活首先成为了一个由“责任”表征出的“圣召。”而且,圣经上对于“心”的重要性之强调,也为伦理学的研究方向奠定了基础。“心” 就圣经的意义上说是人的“中心,”是所有思想、价值、希望和决定的来源。为此,伦理学上对于人性的教育,良心的培育给予极大的关注,作为是伦理的工作重点。特别在圣经的启示下,伦理把对于盟约的忠信,人心的悔改和在天主的国度里生活作为了自己存在的目的和意义。

  但是,就从伦理学本身来说,基督宗教的伦理学家们一般认为,基督宗教的伦理学和普通伦理学的研究方法没有区别,而且圣经也并不给基督宗教的伦理加有任何和普遍伦理学不同的伦理原则、伦理内容。基督教伦理在伦理学界没有占据过独特的地位。基督教伦理和普遍伦理学没有什么不同之处。

  就伦理行为准则的层面上来说,基督教伦理虽然有圣经作为其来源的一部分,但是没有理由发现圣经为基督教伦理提供了什么不同的内容。所有圣经中被描述的伦理行为都是在原则上隶属于理性之范围的。自然伦理和启示了的伦理不真的有什么不同。基督教伦理就内容上来说和普遍的人类伦理一样。也就是说,从基督教而来的伦理原则,是符合人性理由,也为所有人适用的。(未完待续)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