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入伦理的门槛
发布日期:2019-10-21 | 作者:天光网站●王和平 著
(上接第15期/总386期)
第六章
违反爱的人性行为——罪
教会对原罪的解释
原罪是基督宗教的信仰内容之一,是对人性中向恶倾向的解释。 原罪被认为是世界上存在着的所有邪恶,天灾人祸,痛苦,疾病甚至死亡的终极原因。原罪并非由我们所致,为此,我们为原罪不负有伦理责任。但是因为我们是原祖父母的后裔,我们不得不受到,被这个原罪所污染了的生活环境,和这个犯罪家庭背景的影响。生活在一个充满了纷争,战争,不正义,尔虞我诈,激烈竞争的世界,是我们无法选择,无法拒绝,也无法逃避的生活之所。而且,也正如《圣咏》所说,“是的,我自出世便染上了罪恶,我的母亲在罪恶中怀孕了我。”(50:7)我们能体会,感觉到自身中所有的自私和邪恶之倾向。这就是原罪给我们带来的后果,是我们不得不接纳的现实。尽管原罪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挑战和磨难,我们也不需要怨天忧人,也并非不能自拔。信仰告诉我们,借着在耶稣基督内的洗礼,我们不再是罪的奴隶,而成为了我们自己的主人,因为耶稣基督的救恩之圣宠大于原罪,我们在基督的救赎功劳下,在圣神恩宠的助佑下,是有能力战胜邪恶,罪过的。借着追求真理,正义和仁爱的自由,通过我们的爱之伦理和灵修生活,我们已经成为基督的肢体和圣神的宫殿。
原罪是基督宗教的信仰内容之一,是对人性中向恶倾向性的解释。 原罪被认为是世界上存在着的所有邪恶,天灾人祸,痛苦,疾病甚至死亡的终极原因。原罪并非由我们所致,为此,我们为原罪不负有伦理责任。但是因为我们是犯下原罪的原祖父母的后裔,我们不得不受到被这个原罪所污染了的生活环境,和这个犯罪家庭背景的客观影响。结果是,在我们还没有出世前,一个充满了纷争,战争,不正义,尔虞我诈,激烈竞争的世界就已经出现在我们的面前。我们无法拒绝也无法逃避这命运。
社会的罪
社会的罪在伦理上是一个新的词。我们过去并没有认识到社会的罪,也没有对它给予足够的重视。原因是:首先,我们过分地看重个人的伦理状况,从而对社会的问题不管不顾;其次,我们以为来自于大众的,权威的,风俗习惯的就是好的;再次,我们也似乎意识到,即使把社会的罪提上了伦理的日程,我们也恐怕是束手无策,无能为力的,等等。正是由于诸如此类的原因,我们一直不提出社会的罪之概念。
社会的罪,就是指社会上出现的所有不正义,违反人性尊严的罪。比如,对于性别,种族,文化,阶级,宗教信仰的歧视;对于移民工人的压迫;对于穷人,无家可归之人的不闻不顾;商家对于客户的操纵;虚假广告对于人民的欺骗;大国和小国之间不平等的签约等等。这些罪可能来自于文化;来自于制度;来自于风俗习惯;来自于社会风气;来自于社会结构等等。
是的,社会的罪看起来不是那一个具体人的罪,大家都会感到与自己没有多大的关系,而且自己也无能为力。但是,反过来,我们也可以说,正是因为没有人为社会的罪负责,社会的罪永远不被人重视,也就永远不会有所改变。进一步说,社会由我们每个人组成,这个以集体的形式出现的罪,也当然和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关系。或者说,我们每一个人都为社会的罪有所作为。就如同大街上的垃圾,看起来不是由那个具体的人造成的,但是,事实是,凡是过大街的人,都为大街上的垃圾有所作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