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的《圣经》基础
发布日期:2019-10-21 | 作者:天光网站(上接第11期/总第429期)
在以色列的整个历史过程中,西乃山缔盟是最重要的一个事件。在这次事件中,雅威展开了和衪选民的对话与共融。在引领以民逃离埃及、跨越沙漠及抵达预许之地的整个过程中,梅瑟扮演着天人中介的角色。“上主从山上召唤他说:‘你要这样告诉雅各伯家,训示以色列子民说:你们亲自见了我是怎样对待了埃及人,又怎样好似鹰将你们放在翅膀上,将你们带出来归属我。现在若你们真听我的话,遵守我的盟约,你们在万民中将成为我的特殊产业。的确,普世全属于我,但你们将成为司祭的国家,圣洁的国民。你应将这些话训示以色列子民。’梅瑟就去召集百姓的长老,就将上主吩咐他的那一切话,都在他们面前说明了。众百姓一致回答说:‘凡上主所吩咐的,我们全要做。’梅瑟遂将百姓的答复转达于上主”(出19:3-8)。这番天人对话已经包含了一些结盟的成分,天主救以民逃离埃及之后,历数了衪向以民所做的非凡之举,并且应许了将来的救助与爱护。之后,天主向以民预许了早已为其准备好的福地(出23:20-31),同时也希望以色列遵守雅威的诫命。
《出谷纪》第20-23章详细地陈述了上主期望人们所持守的诫命与义务。这些诫命与义务大致可分为两类:十诫(20:2-17;另见《申命纪》5:6-21;和盟约的律令(出20:22-23:19; 另见《肋未纪》17-25章)。
十诫:列举了自然道德律的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具有持久的效力。前三条诫命是关于神人关系的,通常被称为第一块诫命石板(据旧约《出谷纪》31:18 和34:1、29 记载,盟约法律被天主刻在两块石板上)。第四到第十诫是讲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即第二块石板。
十诫在旧约中有两个出处,这两处略有些不同。一处是在《出谷纪》第20章,另一处是在《申命纪》第5章。这里无须讨论那些细微差别,
第一块石板:
一、钦崇一天主在万有之上;
二、毋呼天主圣名以发虚誓;
三、守安息日;
第二块石板:
四、孝敬父母;
五、毋杀人;
六、毋行邪淫;
七、毋偷盗;
八、毋妄证;
九、毋愿他人妻;
十、毋贪他人财物。
2.以色列在盟约中的神圣角色
上主拣选以色列并不只是为了以色列民族本身,而是借着他们为普世人类的得救而准备了一条途径。雅威把自己和祂的律法启示给以色列,也不只是为了一个小国的好处,而是为了实现一项伟大的工程——让普世万邦都沐浴在上主的爱内。
因着这个盟约的建立,以色列对于上主的忠信就不会付诸东流。“以色列,你要听:上主——我们的天主,是唯一的上主”(申6:4)。这是以色列的古老信条同时也是信仰的基本章程。通过此信条,以民在列邦寓居,也就能够摒弃各族的多神主义。“我们绝对不愿背弃上主,去事奉其它的神”(苏24:16)。不管在什么时侯,只要是以民一受到异教思想的影响而想放弃对上主的信仰,他们的先知们就会以命令的口吻将他们召回到他们祖先所秉承的真正信仰(依2:8,20;65:6;耶2:26-29;则6:1-7;欧2:2-13)。(待续)(摘自《基督宗教伦理学》第一卷,(德国)白舍客著,卓新平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