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方济各《爱的喜乐》劝谕:愿家庭得享慈悲与融和
发布日期:2019-10-18 | 作者:天光网站(海外讯) 教宗方济各的《爱的喜乐》(Amoris Laetitia)世界主教会议后宗座劝谕于4月8日公诸于世。教宗在劝谕公布当天给全球主教亲手写了一封短信,祈愿他们受托照管的所有家庭和所有人在纳匝肋圣家的保护下,能从这道劝谕中获得益处。
《爱的喜乐》劝谕结集了2014年和2015年两届“家庭”世界主教会议的成果,重申一男一女不可拆散的婚姻家庭的宝贵与美好,同时也以求实精神看待脆弱家庭,鼓励牧人们秉持认真分辨的态度照顾家庭。劝谕分成9章,以慈悲与融和为两条轴线逐一伸展。教会在教义与实践上需要保持一致,但鉴于个别国家在文化、传统及挑战上的各种因素,因此教义的某些方面能够以“不同方式”加以诠释。
第一章:圣言光照下的家庭
第一章以天主圣言为依据,阐述按照天主肖像受造的男女婚姻的美好,家庭沟通、团结及恩爱的重要性。但家庭不是抽象概念,却肩负着“匠人的责任”。此外,失业及许多移民和难民家庭的处境也是不可忽略的悲剧,他们遭拒绝,无能为力,“每天过着辛劳和噩梦般的生活”。
第二章:家庭的现实和挑战
第二章例举了今日家庭的诸多挑战,例如:个人主义、时来暂去的文化、拒绝新生命的思维、住房紧张、色情泛滥、侵害未成年人。教宗也提到移民问题,基督徒遭受迫害,尤其是中东少数族群受到的“严峻考验”。此外,在法律上将婚姻与同性结合等同看待会导致家庭瓦解的危险。教宗指出,任何不稳定或不传递生命的结合,都无法为社会未来提供保障。
同样的,女性遭受暴行、女性的身体被当作工具使用、租借子宫的恶行、以及诸如“社会性别论”等“令人不安”的意识形态都在摧毁家庭。面对这一切,基督徒不可为追随时尚或因自卑感而放弃婚姻价值。主教们必须遵循“积极、款待”的牧灵路线提倡婚姻圣事,为家庭“指出幸福道路”,亲近处境脆弱的人。
教宗也以“健康的自我批评”态度指出在基督徒婚姻上的不足之处,例如:经常只着眼于生育子女的义务或教义和生物伦理问题,让人觉得婚姻似乎是“一个负担”,一个抽象理想,而非使人得以“成长和成就的行程”。基督徒蒙召陶冶良知,而非取代良知。
第三章:家庭的圣召
第三章论述家庭圣召及不可剥夺的生命权。教宗指出,不可将婚姻的不可拆散性视为“一个枷锁”,婚姻圣事绝非“一件‘事’,一个空洞仪式,一个社会俗套”。婚姻是“使夫妻圣化和得救的一项恩典”。针对“处在困境和受伤的家庭”,教宗要求牧人们本着对真理的爱,认真分辨这些情况,因为“在各种情况中,责任程度并非都是同等的”。一方面,需要阐明教义观点;另一方面,也应避免擅自判断,不顾个别情况的复杂性及个别的人的痛苦。教宗重申“人生命的重大价值”和“不可剥夺的出生权利”,强调医疗人员有良心异议的道德义务,自然死亡的权利以及坚决抵拒死刑。
第四章:婚姻中的爱
第四章阐明婚姻之爱乃是友谊之爱。教宗称婚姻中的友谊之爱建立在婚姻圣事上,总是寻求对方的益处,具有典型深厚友谊的互惠和温柔。在这层意义上,友谊之爱被称为爱德,因为它使我们睁开双眼,看到人所具有的价值。婚姻中的夫妻之爱也同样重要,它是“绝妙的礼物”,“人与人交流的语言”,注视“另一个人神圣不可侵犯的价值”。
第五章:硕果累累的爱
第五章论述结出硕果的爱,在家庭中生育子女和迎接生命。教宗在此重申胚胎“在受孕时”的价值,因为“每个婴儿始终在天主心中”。因此,不应把子女当作“一个填充物或实现个人渴望的解决方案”,而应视他们为“价值无比的人”,尊重他们的尊严,承认他们拥有母亲和父亲的天生权利。
对于那些不能生育的夫妻,教宗鼓励他们以“不同方式”表达父母之爱,例如领养子女。立法机构应提供有助于领养和代养子女的程序,但应始终考虑儿童的利益,以应有的法律打击贩卖儿童的行径。
第六章:家庭的牧灵愿景
第六章提出几项牧灵愿景,从旁陪伴夫妻的重要性。教宗重提世界主教会议的几个主题,例如司铎和家庭牧灵人员需要接受适当的培育,未婚夫妻的婚前准备行程需要受到引导,新婚夫妻婚后头几年的信仰生活需要得到陪伴。此外,离婚是今日家庭的一个悲剧,教会应以“接近和务实”态度予以陪伴,保护受伤家庭的子女,以免他们成为离婚父母的“人质”。
关于离婚和离婚再婚问题,《爱的喜乐》劝谕重申两届世界主教会议的观点:需要分辨和关注离婚个案,尤其是遭受不义的一方。离婚未婚者领受圣体圣事应得到鼓励,同时不使离婚再婚者感到受了绝罚,却应以“极大尊重”陪伴他们。在基督徒团体内照顾离婚再婚者并不表示削弱婚姻的不可拆散性,而是在表达爱德。
劝谕接着提及信仰不同婚姻的“复杂情况”,但只要尊重宗教自由,差异就能成为“跨宗教交谈的最佳场所”。对于有同性恋倾向的人,教会应尊重他们的尊严,不予以歧视。与此同时,教宗也强调在同性结合与按照天主计划的婚姻生活之间,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因此,教会在这方面遭受压力是令人无法接受的。
第七章:子女的妥善教育
第七章提出父母教育子女的“重大责任”和“首要权利”。劝谕提出5个要点:教育不等于控制,而是启发子女“有责任心的自由”;教育在于教导“等待的能力”,在“数码飞速”发展的当今世界中“尤为重要”;教育在于培养亲子关系,避免子女患上“科技孤独症”;性教育有其必要,但必须使之成为“爱的教育”,“在适当时刻和适当方式”下进行,同时也应教导“健康的节操”,不使人沦为纯粹的物体;家庭应继续成为传递信仰的场所,教导子女信仰的真和美。
第八章:陪伴脆弱处境者
第八章重提世界主教会议讨论的一个核心主题:脆弱处境中的家庭。教宗表示,我们不应期待这道劝谕能给出一个适用于所有情况的一般性规范。牧人们该当推动男女忠贞的基督信仰圣事性婚姻,同时也应以慈悲之心接纳和陪伴许多信友的脆弱处境,使他们融入教会团体。
教宗指出,使人人融入教会团体也包括离婚再婚者,帮助他们透过社会服务或祈祷聚会参与教会团体生活,使他们不感到自己遭“绝罚”。在此“没有单纯的处方,只能鼓励以负责的态度分辨个别案例,因为每种情况的责任程度均不相同”。
教宗在劝谕的两个注脚中提到离婚再婚者的情况:一、牧人通过分辨能够认出“没有严重过犯”的特殊情况,因此“一项条文的效力不必与其它情况相同”;二、“在某些情况下”,教会为困难情况提供的帮助“也可是圣事上的帮助”,因为“告解亭不应成为酷刑室”,“圣体圣事不是为奖励完美的人,而是为滋养软弱的人”。
对离婚再婚者而言,“进行良心省察”是有益处的。他们可以通过办告解与一位司铎交谈,好能对自己的处境有“正确判断”。但重要的是保持“谦逊、谨慎态度,热爱教会”,避免传达“错误讯息”,使人误以为教会持有“双重道德”标准,或圣事似乎是用来“交换恩惠”的特权。
总之,福音的理想不可削弱,但需要“怜悯”脆弱的人,不判断,不定罪,不排拒任何人,只以慈悲相待。教会不是海关,而是父亲的家,每个人在这里都有一席之地。这就是“爱德第一”的含义:宣讲福音,却不为天主慈悲设下条件,不以优越感判断受伤的家庭。
第九章:婚姻与家庭的灵修
教宗在最後一章,即第九章中邀请信友们养成在家庭内祈祷的习惯,让基督“联合并光照”处在“苦日子”中的家庭生活,将他们的困苦转化为“爱的奉献”。家庭不是“一个完美的现实或一劳永逸的配套”,而是一个使每个人逐步增进爱的能力的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