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教理》
发布日期:2019-10-24   |    作者:天光网站

  卷二· 基督奥迹的庆典

  第二部分 教会的七件圣事

  第二章 治疗的圣事

  第四条 忏悔与和好的圣事

  (上接第7期/总第402期)

  八、这圣事的施行人

  基督既把和好的职务托付给祂的宗徒,于是宗徒的继承人——主教,以及主教的合作者——司铎,继续执行这职务。事实上,主教和司铎,由于圣秩圣事,享有“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赦免一切罪过的权柄。

  赦免罪过使罪人与天主和好,也与教会和好。自古以来,主教是个别教会可见的领袖,因此,名正言顺,他就被视为主要的拥有和好权柄及职务的人:他是忏悔纪律的监督者。他的合作者——司铎——依照教会的法律,在他们从自己的主教(或修会会长)、或从教宗所接受的职务范围内,执行赦罪的权柄。

  某些特别严重的罪过会被处以绝罚; 这是教会给予最严厉的处罚,即罪人不得领受圣事,及执行某些教会的行动。并且,按照教会法律,只有教宗、地方主教或获得他们授权的司铎,才能给予赦免。此外,为有死亡危险者,任何一位司铎,即使被解除了听告解权,都能赦免垂危者的任何罪过及绝罚。

  司铎应鼓励信徒领受忏悔圣事,而且每当基督徒合理地要求这圣事时,应随时乐意为他们举行这圣事。

  司铎在举行忏悔圣事庆典时,所完成的职务,就好比寻找亡羊的善牧,为人包扎伤口的慈善撒玛黎雅人,等待并迎接浪子回头的慈父;也如同一位正义的法官,无所偏私,作出公平而仁慈的判决。简言之,司铎是天主怜爱罪人的标记和工具。

  听告解者并非主人,而是给予人宽恕的天主的仆人。这圣事的施行人,应与基督的意愿和慈爱相结合。他对基督徒的行为操守、人情世故,应有深透的了悟,对跌倒的人怀有尊重和灵敏的心;他应热爱真理,忠于教会的训导当局,并以耐心带领忏悔者迈向治愈和完全成熟。他应为忏悔者祈祷、做补赎,并把忏悔者托付给仁慈的主。

  鉴于这职务的崇高和微妙,以及对人应有的尊重,教会宣布所有听告解的司铎,必须对忏悔者所告明的罪过绝对保守秘密,否则将受到极严厉的处罚。他不可运用在告解时所知道有关忏悔者生活的事情。这个秘密不容许有任何例外的情况,因此称之为“圣事的封印”,因为忏悔者向司铎所说的一切,都由圣事予以“密封”起来。

  九、圣事的效果

  “忏悔圣事的所有功效,在于使我们重新生活在天主的恩宠中,并使我们在至密切的亲情里与祂结合”。 因此,这圣事的目的和效果就是与天主和好。那些怀着痛悔之心,虔诚地接受忏悔圣事的人,“得到良心的平安和宁静,且获得莫大的精神安慰”。事实上,与天主和好的圣事带来真实的“灵性复活”,恢复天主子女的尊严及生命中的各种恩赐,其中最宝贵的,就是天主的亲情。(路15:32)

  这圣事使我们与教会和好。罪过所伤害或破坏的手足共融由忏悔圣事予以弥补或恢复。从这意义上说,忏悔圣事不但治愈那些重新被接纳与教会共融的人,也为教会生活带来充满生命力的效果,因为教会曾因她部分的肢体犯罪而受害。忏悔者重新被接纳,或被巩固于诸圣的相通之中;他们——不论是处于旅途中或已活在天乡里——借着基督身体所有活肢体彼此之间的神益交流,得以坚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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