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的羔羊
发布日期:2019-10-22   |    作者:天光网站

  羔羊在梅瑟法律之前,即已成为献祭的牺牲(创4:4﹔22:7)。以民出埃及后,尤其梅瑟法律完成之后,羔羊成了最主要的献祭之牺牲(见祭祀、逾越节),并且羔羊多次被视为无罪无辜,无依无靠的象征(依53:7﹔耶11:19)。

  若翰指证耶稣为“天主的羔羊”(若1:29-36),一方面是暗示耶稣为真正的逾越节羔羊(出12:3-28;格前5:7;若19:36)﹔另一方面暗示耶稣即是《依撒意亚》53:7 所记载的那如羔羊般的“上主的仆人”(参阅玛8:17;路22:37;宗8:32:伯前2:22;希9:28)。

  《默示录》中,有28次称耶稣为“羔羊”,这“羔羊”不但是待宰的羔羊( 5:12;7:14;12:11;13:8 ),而更是坐在天主的宝座上,永远在光荣中为王的羔羊(5:8,12,13;6:16;7:9,10:13:8;15:3;17:14;21:27;22:1,3),这是因为祂用自己的宝血救赎了世人的缘故(7:14;若3:14;8:28;12:34﹔伯前1:19 )。

  洗者若翰称耶稣为“天主的羔羊”,也表示已经来临的默西亚,并不是像人民所希望的,耀武扬威,得胜仇敌,建立达味王国的君王,而是忍苦受辱,用自己的宝血、圣死,圣化世人的羔羊。名叫“天主的”羔羊,因为祂完全属于天主,且是天主所拣选而乐意接受的牺牲。(摘自《圣经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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