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中国化的历史经验
发布日期:2025-09-02 | 作者:天光编辑部■张践
(上接第16期/总第622期)
当代学者研究证明,儒家的“礼乐”起源于氏族社会的“习惯法”,所以儒家礼乐制度首重“孝道”,孔子说:“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经·开明宗义》)在中国古代社会,孝道不仅仅是家庭道德,也是重要的国家政治伦理,关系到天下臣民对国家的忠诚,成为深入中国人骨髓的“家国情怀”。那些从其它文化土壤上生成的宗教,无论佛教或是基督教,进入中国后都曾面临“不忠不孝”的指责,就是中国宗法礼乐文化对外来文化基因的排斥性反应。历史上“三教之争”、“儒耶之争”等等,都是以宗法文化为基础的礼乐体系对外来文化的引导过程。而外来宗教在保持自身基本教义教规基础上发展与变化,就是宗教的中国化。在这一过程中,政府的硬性干涉是很少的,文化的浸润则发挥了主要作用。礼乐教化的引领作用,主要形式表现为儒家士大夫群体对外来宗教的批评和宗教的反批评。
佛教传入中国后,一大批出家人剃头、袒服、不拜父母和王侯,这些礼仪问题也就成为当时政治上的大问题。各种外来宗教都必须对来自儒家礼乐文化的指责做出回应,用经典诠释的方法实现两者的融合。一方面努力从自身寻找可以符合中国宗法文化的内容,如佛教强调经典中孝敬父母的条文,《四十二章经》说:“凡人事天地鬼神,不如孝其亲矣,二亲最神也。”另一方面则是努力删除、修改、重译有违孝道的文献,甚至直接编造宣扬孝道的经文,以便使自己与中国的宗法文化相适应。如《佛说父母恩重难报经》,据当代学者考证就是中国僧徒自编的,但是特别受到中国人民的欢迎。如果上述两法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第三种办法就是通过辩论、沟通,解释自己的根本信仰。在三教之争中,佛教僧人和居士尽量用儒家的经典解释了儒家对其抨击最力的三个问题:剃头、出家、无后。儒家认为:“体之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孙绰的《喻道论》指出:“周之泰伯,远弃骨肉,托迹殊域,祝发文身,存亡不反。而《论》称至德,《书》著大贤,诚以其忽南面之尊,保冲灵之贵。三让之功远。而毁伤之过微也。”儒家认为:“孝子事亲,能竭其力”,孙绰说:“父隆则子贵,子贵则父尊。故孝之为贵,贵能立身行道永光厥亲。若匍匐怀袖,日御三牲,而不能令万物尊己。举世我赖以之养亲。其荣近矣。”儒家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孙绰说:“夫忠孝名不并立。颖叔违君书称纯孝,石碏戮子武节乃全。传曰:子之能仕父教之忠,策名委质,二乃辟也。然则结缨公朝者,子道废矣。何则见危授命,逝不顾亲皆名注史笔。事摽孝首,记注者,岂复以不孝为罪。故谚曰: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明其虽小违于此,而大顺于彼矣。”
根据《孝经》的理解“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开明宗义章》)显然孝道是分层次的,保护身体、侍奉父母是孝道的基本层次,而报效国家,建功立业则是孝道的终极层次。利玛窦说:“譬若有匹夫焉,自审无后非孝,有后乃孝,辄娶数妾,老于其乡,生子至多,初无他善可称,可为孝乎?学道之士平生远游异乡,辅君匡国,教化兆民,为忠信而不顾产子,此随前论为大不孝也,然与国家兆民有大功焉,则舆论称为大贤。”天主教传教士远涉重洋传播天主的福音,是“辅君匡国,教化兆民”的大功德,正符合儒家“舍小孝行大孝”的家国伦理,怎么能因为他们无暇娶妻生子而指责他们“不孝”呢?利玛窦特别强调:“吾今为子定孝之说。欲定孝之说,先定父子之说。凡人在宇内有三父,一谓天主,二谓国君,三谓家君也。逆三父之旨者,为不孝子矣。”这样在承认天主的前提下,也包括了“忠君孝父”的内容,完全符合中国传统社会“三纲五常”的核心价值。利玛窦上述调和工作迎合了中国士大夫的心理,受到了普遍的欢迎。以致徐光启在读了《天主实义》以后,竟然没有发现天主教与儒学有任何抵触之处。他说:“百千万言中,求一语不合忠孝大旨,求一语无益于人心世道者,竟不可得。”(《跋二十五言》)(未完待续)